当前位置:网络小说库>其他>我的夫人是神捕> 第190章 大漠风光,心坚如石,体健如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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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0章 大漠风光,心坚如石,体健如驼(1 / 1)

这里是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。

烈日,风沙,黄土,贫穷。

衣不蔽体的妇人,牵着面有菜色的孩童,在木板门后闪缩窥人。

实话实说,这里比君山更加适合作为丐帮总舵,因为这里实在太穷了。

但穷和富要看对比,与姑苏、金陵相比,这里简直是乞丐都不愿意来。

可如果与周围的村镇相比,这座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,因为附近五十里以内,这里是唯一有水井的地方。

黄土飞扬,街旁小酒铺的掌柜,正不停地用炊帚拂着烙饼上的风沙。

他只要手一停,饼上就会积一层牛油般的黄土,这样的面饼,在这种穷苦的地方,已可算是绝对的美味了。

这么一个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,和风流潇洒的楚留香,绝无一丝一毫的相关。

楚留香却骑马赶了五天路,把自己累的灰头土脸,终于到了这破地方。

不是非要来这处地方,而是顺着黑珍珠留下的线索,追到了这里,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夜,然后继续追。

万没想到,竟然遇到了胡铁花。

他已经七年没见过胡铁花了。

上一次见面也是夏天,地点是金陵莫愁湖,莫愁湖上的荷花开得很美。

楚留香,胡铁花,姬冰雁,还有华山派的“清风女剑客”高亚男。

他们把荷叶卷成酒杯喝酒,喝一杯酒,抛一张荷叶,不知喝了多少,只记得那条船几乎被荷叶塞满。

就在荷叶堆的比鼻子高的时候,胡铁花借着酒劲向高亚男求亲,高亚男答应了,然后胡铁花就跑了。

高亚男找了胡铁花七年,胡铁花躲了高亚男七年,不喜欢么?心中自然是喜欢的,但喜欢不代表成亲。

胡铁花对婚姻有刻骨的恐惧,他是比楚留香更浪子的人,绝不会成亲。

胡铁花跑了,姬冰雁也离开了。

楚留香的双翼没了七年,固然闯出更大的名声,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。

如今寻到胡铁花,楚留香觉得非常开心,对于战胜沙漠的信心,不免多了三四成,大概就是三四成吧。

毕竟,哪怕是楚留香,也没有改变天地自然的能力,他只是楚留香,不是能够改变天地气象的绝世强人。

仅凭楚留香和胡铁花,当然也是无法战胜沙漠的,他们要去寻另一人。

姬冰雁!

沙漠上的大财主之一!

须知丝绸之路乃财富之路、黄金之路,富商巨贾云集,财富在这里算不得什么,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富翁。

但如果拥有的财富足够多,还是能够获得足够多的尊重。

姬冰雁就是能令本地商人肃然起敬的一个,这就表示像他这样的富翁,无论在什么地方都非常非常少了。

他并没有做什么固定生意,只要是赚钱的生意,他都插上一脚。

在这处庞大的绿洲内,每天若能赚进十两银子,就有一两是属于他的。

一个人能够用七年时间,白手起家赚到如此多的财富,必然会更加值得尊重,甚至不仅是因为他姓“姬”。

在这里,没人不知道姬冰雁。

只是随意问了问路,楚留香和胡铁花便寻到了姬冰雁的府邸。

身材魁伟、巨灵神般的门房,将他们引入木叶森森的院子,两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衫的少年,彬彬有礼的将他们两人带进宽敞而华丽的客厅。

客厅堂挂着几重竹帘,把夏日的暑气全都隔在帘外,微风吹动竹帘,重帘中似有燕子在飞翔。

很难想象,在这黄沙大漠,竟然还有如此清雅的园林,还有如此富贵的气象,还有如此大家族才有的底蕴。

楚留香来的很快,但有个人比楚留香来的更快,那个人就是李瑾瑜。

李瑾瑜从不会委屈自己,更不可能去鸟不拉屎的破地方,接到楚留香的传信之后,立刻便动身去找姬冰雁。

李瑾瑜当然可以找姬冰雁。

在这茫茫黄沙大漠,如果有一个人是李瑾瑜的朋友,那一定是姬冰雁。

两人并非白首如新、倾盖如故的至交好友,而是通过不断地接触,一次次做生意,一点一点的成为朋友。

很多人都知道,这处绿洲,十分之一的利润属于姬冰雁。

很少有人知道,姬冰雁如果赚取十两银子,其中三两是属于李瑾瑜的。

李瑾瑜是他的大股东。

早在挖连城宝藏之前,李瑾瑜便挖了几处小宝藏,在西域之地做生意,姬冰雁就是李瑾瑜最大的合作者。

嗯……其实最开始是销赃!

宝藏内的珠宝不好在中原出手,只能在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出手。

此后的连城宝藏、地宫宝藏、徐敬业宝藏,也有一部分给了姬冰雁。

大多数人只知道李瑾瑜通过巨鲸帮做海运生意,知道李瑾瑜通过姬冰雁做西域生意的,却没有几个。

怎么说呢,谨慎,就是谨慎!

楚留香并未等待太久,四个白衣如雪的少女,已抬着软榻走了进来。

一个人斜斜倒在软榻上,口中大笑道:“楚留香、胡疯子,想不到你们这两个醉鬼,竟还没有忘了我。”

他虽在开怀大笑,但一双眼睛仍锐利得如同鸷鹰。

懒惰、迟钝、犹豫不决,是大多数人通常有的毛病,但无论什么时候,无论是谁,也休想在他这张棱角突出的脸庞上,找出丝毫这种神情来。

他就像是精明和强锐的化身。

也只有这样的人,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,闯出这等名号。

李瑾瑜没那么大的架子,拿着一壶葡萄美酒走出,冰蚕寒气一闪而过,已变成冰镇葡萄酒,甚至还有冰块。

“来!喝一杯!去去暑气!”

胡铁花从不拒绝任何酒,尤其在这热死人的天气,那就更加不会拒绝。

楚留香道:“我实在是想不到,你们两个是怎么成为朋友的。”

李瑾瑜笑道:“我也不知道,只能说我们两个可能比较合得来吧。”

胡铁花道:“你这双桃花眼比老臭虫更甚,和死公鸡怎么合得来?”

李瑾瑜道:“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享受,也非常的擅长赚钱。”

楚留香道:“姬冰雁能赚到钱我相信,你的钱不都是捡来的么?”

李瑾瑜道:“捡来的钱,从来不会有人珍惜,会很快花完,唯有用能力赚来的钱,才能长长久久的保存。”

楚留香道:“你怎么知道,我会来这里?你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!”

李瑾瑜道:“黄沙大漠中的危险实在是太多,如果没有熟悉沙漠气候的人带路,那绝对是取死之道。”

黄沙大漠,白天热得恨不得把皮剥下,晚上冷得可以把血都冻起来。

山丘霎那间就可能变为平地,平地眨眼间就可以变作山丘。

天连着地,地连着天,让人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,长期生活在沙漠的人的方言,寻常人根本就听不懂。

即便运气好,没有遇到沙暴,仅仅只是干渴,就能让人变成一具干尸。

如果遇到黑沙暴,即便是四大神侯级别的高手,也会非常的危险。

姬冰雁道:“如果你们两个就这么去大漠,后果只有死路一条。”

楚留香道:“别人能活多久,我们也能活多久,除非沙漠里全是死人,否则我们也一样能够活下去。”

姬冰雁冷笑道:“不一样。”

胡铁花道:“确实不一样,我们的武功更高一些,能活的更久。”

姬冰雁道:“是死得更快,如果存着这种心思进入大漠,除非你们是无上大宗师,否则很难活过十天。”

胡铁花怒道:“你看不起我?”

姬冰雁道:“你们的心、你们的骨头,早已被酒肉、被女人、被太舒服的生活所软化了,沙漠里的生活,已远远不是你们所能适应的。”

胡铁花道:“我在比这里贫穷一百倍的地方,生活了将近四年。”

“他们为减少身体里的水消耗,能几天不说话,也不动,你们能么?

他们肚子饿时,能将蜥蜴和毒蝎当作鸡腿来吃,你们能么?

他们渴时,能用手把沙地挖出一丈深的洞,为的只是吸吮沙子里的水,就靠这一丝水,他们就能活三天。

他们甚至可以喝骆驼的尿,你们只要嗅嗅那味道,就要吐出来,而你们只要一吐出来,死得就更快!

沙漠里的人,为生存做出的事,你们非但做不出,连想都不敢去想!”

“至少我的确不敢喝尿。”

“到了必要的时候,你不敢喝,就得死,他们敢喝,他们就能活下去。

所以他们实际上比你强,这是生存的问题,与武功智慧全无关系。”

姬冰雁的语气非常冷肃,但楚留香下定决心闯一闯沙漠,胡铁花也想闯一闯沙漠,任谁也不可能阻止。

如果楚留香和胡铁花要去冒险,那么无论姬冰雁在做什么,都不可能干看着,他自然也是要去的。

作为本地最大的土豪之一,姬冰雁能够做的准备,远远超出常人想象。

他准备了长长的骆驼队,还有一辆非常舒适的马车,以及两个奇人。

一个铁塔般的壮汉。

他的名字是石驼。

石驼反穿着件老羊皮背心,露出一身比铁还黑、还结实的肌肉。

一张脸像是风干了的橘子皮,凸凸凹凹,没有半寸光滑干净的地方。

一双眼睛灰蒙蒙的,简直连眼白和眼珠都分不出来,不是荆无命那种漠视生命的眼睛,而是浑浊。

里里外外都是浑浊,都是迷蒙,谁也想不到世上有人生着这样的眼睛。

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,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,都能够睡得着觉,哪怕当时是在赶车、走路、跑步。

这是一个又聋又瞎又哑的人,却能与牲畜进行沟通,能辨别方向,能查找水源,是沙漠中的活地图。

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。

他的名字是小潘。

小潘生有一张娃娃脸,看起来约莫二十来岁,实际上已经四十二岁。

长江南北、黄河两岸、福建岭南、黔贵川鄂,无论哪种方言,他都能说得流利自然,和当地土着完全一样。

无论做什么交易,都只管放心让他去做,他就算闭着眼,也不会吃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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