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网络小说库>其他小说>梅完梅了> 第256章 激情年代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256章 激情年代(1 / 1)

电话铃声在寂静的办公室中响起,曲永林接到了纪委的电话。他淡定地应了一声,然后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——刘怀仁已经供认了所有事实。他沉默了片刻,然后轻轻地挂上了电话。曲永林是一个聪明而又敏感的人,他一直以为这件事是王德民或者庄严干的,没想到结局却出乎他的意料。他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感到无比的惋惜。

“终于,这件事终于要结束了。”他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说道,声音在空气中回荡。他知道,他已经无法回到过去,也无法改变曾经自己所犯下的错误。但他希望,通过自己的反思和忏悔,能够为那个时代的人们赎回一些罪孽。他深深地叹了口气,他默默地想着,思绪却慢慢飘回了三十多年前……

那是一个充满梦想和激情的年代,曲永林、王德民和庄严是同班同学,同样班级里还有刘怀仁和赵德福,他们一起度过了青春的岁月。他们的法学院男同学很少,这几个同学之前很友好团结,他们做什么都在一起,尤其曲永林、王德民和庄严被其他同学称为铁三角,他们之间的友谊坚不可摧。曲永林的家庭条件算是数一数二的,在这个年代可以被称为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,而庄严的家庭条件就略为一般,父母都是工人。

相反和曲永林、庄严相比,王德民算是一个穷小子,他上边还有一个姐姐,被国家资助着上了大学,到了他这,家里已经供不出第二个大学生了,当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,王德民的父母愁容满面,王德民想干脆自己就不上学了,去南方打工吧!当他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儿子要去打工的时候,非常生气,就去村委会书记的家里,说明了情况,全村拿出所有积蓄资助了这个大学生上学。就这样,王德民在村上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中,踏上了大学的旅程。在这里,他也非常的争气,年年都拿奖学金,是所有老师和同学们心目中的优等生。他当之无愧成为了学生会主席。

然而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化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。第二个学期,他们的班上转来了一个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女孩,她的到来,惊艳了班级上所有男同学,瞬间成为了全校男同学心目中的女神。她留着时尚漂亮的大波浪,戴着五彩斑斓漂亮的发卡,穿着是当时最潮流时尚的白色连衣长裙,整个人婀娜多姿,迷人极了。曲永林、庄严和王德民三个人同时也被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孩所吸引。曲永林永远记得那天的场景。

“大家好,我是国外转学回来的学生。我叫董珍珠,因为身体的缘故,我耽误了半年的时间治疗,对落下的学业我会抓紧跟上,不给大家拖后腿,也希望大家能多多帮助我。谢谢大家!”她的笑声动听极了,就好像一只可爱的小黄鹂。当晚,曲永林整夜都没有进入梦乡,董珍珠的那段音容笑貌回荡在他的脑海中,让他久久不能忘怀。

同样没有睡下的还有王德民和庄严,他们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,脑海中浮现出今天白天的场景。

第二天,曲永林虽然没怎么睡好,但是早早就爬了起来,去学校的早餐店买了早餐,前往图书馆。他游荡在图书馆里,找啊找,终于找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,还是那个迷人的大波浪,只是她换了一件浅紫色的连衣裙。

曲永林脸上露出了笑容,他迈开了步伐,向董珍珠那边走去。可是刚走到一半,庄严这小子突然出现,捷足先登,一把抢在了曲永林的前头,坐到了董珍珠的旁边。

“嗨!”庄严害羞的向董珍珠打招呼。

“嗨。”董珍珠吓了一跳,她看了看面前这个腼腆的小伙子,“你是?”

“你好,我叫庄严。是你的同班同学,我也来图书馆学习的。”曲永林听到这里,心里“呸”的一声,这小子说谎都不打草稿的,他可从来没有主动学习过,更别说图书馆了!

“啊,是吗?那太好了,我正好有些不会的问题,可以问你吗?”董珍珠开心的笑着,这个笑容简直可以将寒冷的冰雪都融化掉。

“嗯,可以啊!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!”庄严拍着自己的胸脯,口出狂言的说道。

董珍珠慢慢的将手中的课本拿到了庄严的面前,“这道题说,甲、乙两人同在山坡上放羊,乙的羊混入了甲的羊群,甲不知,把羊赶回了家。甲的行为属于什么? A.拾得遗失物 B.获取不当得利 C.无因管理 D.侵权行为。”

“哦,这题啊,我看看,应该是A,拾得遗失物!”庄严自信的说道。

董珍珠皱了皱眉,“可是答案是B,不当得利。”

庄严突然一愣,随即尴尬的说道:“啊……啊,对,是B,不当得利,不当得利!”

董珍珠接下来看着庄严问道:“那,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啊?什么?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?”这时,庄严发现了不远处的曲永林,露出了求救的眼神,“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?”他示意曲永林快过来,曲永林摊了摊手,表示自己爱莫能助啊。

两个人正打着哑谜的过程中,王德民走了过来,开口说道:“不当得利,是指没有法律根据,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。”

董珍珠惊讶的看着他,随即露出了认真的表情。王德民坐到了他们的对面,接着补充:“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,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,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。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。其中,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,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,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;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,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,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。”

“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,是债的发生根据。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,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,因此,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。”

喜欢梅完梅了请大家收藏:(www.cjt8.com)梅完梅了小说盒子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

网络小说库

网站地图